我们本是广西省玉林市陆川烟糖酒公司的老职工,我们公司的土地是国有资产,于2003年宣布破产并在2009年由本县的县政府拍卖,由县政府成立的城投公司以2320万元买得,原在公司职工宿舍住的住户并没有安置好,职工多次到县政府以及自治区反映情况,得到的回答是政府正在研究、研究、研究。第一开发商(县城投公司)在2011年7月又转给了另一开发商.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回迁房吗?
你们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政府解决你们的诉求,如果政府久拖不决,你们起诉政府不作为。
2011-09-04 23: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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