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去年九月份我和我的合伙人连某一起合伙办了个光学元件加工厂,然后由于股份等诸多原因不能达成一致,于今年七月我和合伙人达成协议退出来了,协议上是这样写的,经连(合伙人),朱(我)双方协商,朱以人民币三万八千元转让其在连胜光学元件厂36.363%的股权转让于连,连于2011年7月17日付朱人民币一万元整,其余人民币贰万八千元于2011年7月31日付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确认签字款付清后即生效,然后还有个证明人也签了字,现在的情况就是到现在为止他以没有钱还为由还有一万一千元没还,我想咨询下我应该怎样通过法律手段来要回我这笔钱呢?谢谢!
根据你介绍的内容,你们双方签订的退伙协议还未生效。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你可以提起诉讼。如果你们根本无法协商,你可以根据你们的合伙协议以及合伙企业法提起散伙诉讼。
2011-09-05 08: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