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年老公婚外情,我提出离婚,他同意,但和我争孩子和不给我分任何财产。所以没达成协议。我想请律师帮忙,帮我争取到以下几点。 一,孩子抚养监护权。 儿子现1岁,一直我带,我外国籍人士,回国结婚至今没在国内工作过,都是老公养家。他声称我离婚后会带儿子出国,那么他就没办法看孩子了,加上他说我没工作没钱没能力养孩子。经济上他比我肯定占优势。而且他人脉很广,认识很多律师,所以他觉得肯定会抢到孩子。 二,财产分割。 他自己是开公司的注册法人名字是他,每年大概可以赚200万。但是税务方面却看不出他本人赚那么多,因为你也知道很多人都会逃税漏税,所以表面可能查到的也就不到20万一年的收入。加上他投资炒股还有店铺收租等钱也都没有明确帐可以查,那么大收入我该如何查证并且如何分到钱。还有孩子抚养费是按照他全部工作投资等总收入来给20%还是但但表面上一份稳定工作的工资收入呢?这两者钱出入会很大,所以很关键。房产都是他结婚钱买的且没有贷款,那么这属于他个人婚前财产,但是这些房产在这两年里面的增值部分的钱我能分到吗?房产证都他一人名字。
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规定,孩子给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 关于第二个问题:房屋因为属于婚前财产,你是分割不到的,至于婚后的所得财产,需要提供证据才能分割一半给你;小孩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确定。 广东山外山律师事务所欧阳楚平律师
2011-09-05 12: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