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事在之前已经被公司因试用期不合格解雇。但是在还没有办手续之前,对本人进行敲诈勒索。公司在知道这件事情后,没有做任何调解或者报警处理,要求本人回避并顺利让敲诈人员办理离职手续。该人员离职后继续发恐吓敲诈信息。 公司目前要求本人休假两个月以回避,请问各位高人,此两个月是否偶应该支付全薪?是否有什么法律条款对此有处理意见或者规定。公司在整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有没有处理不当的问题?有没有法律条款可以支持?
1、公司不当,明知违法行为发生,不加以制止,反倒纵容。 2、因此,单位安排你休假,不是你本人原因导致不上班,故单位应支付你休假期间工资。 3、另外,你可以报警,追究该同事的法律责任。
2011-09-05 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