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咨询或夫妻财产界定问题?

咨询者 : fa275537 - 北京     时间 : 2011-09-05 15:28:45    状态 : 已解决



因儿子儿媳感情不和,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单独留给儿子。想留一份公证遗嘱,然后把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份房产不能成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吗?这样做算是最经济实惠的吗?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可以立遗嘱或生前赠与。 2、遗嘱或赠与都得指明由儿子个人所有、儿媳不享受。

2011-09-05 15:35:16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   

可以

2011-09-05 15:32:56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是。

2011-09-05 15:34:25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可以做遗嘱公证或者赠与公证,必须明确表示只由儿子一人享有。

2011-09-05 16:09:3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的观点是可行的.特别指明只给儿子继承,与儿媳无关.

2011-09-05 18:58:0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订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2011-09-05 22:24:4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

2011-09-06 09:54:13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可以。划算,也可以立遗嘱。Q Q1508661101

2011-09-06 11:34:5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