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了一年,就等着年底发点奖金回家过年了。眼看还有一个多月就到年底了,竟遭公司解雇,给上几千块钱走人吧!天下哪有这么欺负人的,太过分了。 来公司快两年了,一直就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保险还是一年之后才给上的,而且老加班,一加就加到十一二点,还有的时候加到凌晨两三点。心想,加就加呗,年底给咱多发点奖金就行。谁料,眼看就到年底了,被公司随便找了几个理由给解雇了。欺人太甚! 请各位专家们给我支点招,我该怎么办?谢谢!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补交保险或保险补偿等;2、组织或搜集劳动关系、工资收入等证据。 对补充问题回答如下:工资卡和账单记录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其无法证明你的加班情况,请继续搜集能证明加班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明人,比如相同岗位的同事等等。另外,工作服、保险手册、照片和纪念品都是佐证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009-11-14 15:55:11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你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你加班费,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14 16: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