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国外的项目上班期间因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为工伤,只赔偿了‘丧葬补助费1524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82180元,国外项目买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230000余元,单位慰问金50000元’共计68万余元,单位基本没有体现对死者的补偿,我是否可以向单位提出补偿?叩谢!
你好,若是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话应由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赔偿,单位无赔偿义务。
2011-09-06 15: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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