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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

咨询者 : fa275872 - 浙江     时间 : 2011-09-06 09:59:16    状态 : 已解决



7月5日租的房子,准备租一年,合同上又写按季度收租金,又写了以后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现在一个季度也没到,昨天收到房东的短信,说我们没有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也就是没有9月5日支付下季度租金,认为我们违约,准备收回该房,不退押金,请问合理吗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需要看合同约定是否明确,如合同就租金支付时间约定不明的,不合理。房东违约,你有权追究房东的责任。 2、如合同明确约定,按季度支付租金且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的,则属于你违约,应由你承担违约责任,房东有权据此收回。 押金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的,可退押金。

2011-09-06 10:38:5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即可。

2011-09-06 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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