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被公司通知 辞退了。给我两个选择,1.是辞职 (给我7天的薪水,7天内不用上班,可去找工作,公司不会对履历留任何污点)2.是解雇 (马上走人,公司赔偿一个月薪水,公司会对履历留下不良记录) 两种选择都再没其它赔偿了。我选择第2种。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才能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要求经济赔偿,该如何计算?? 我有签3年的劳动合同,目前工作1年4个月。目前我有有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工卡复印件,如有需要可以提供工资卡的转款记录。
让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雇通知书给你。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6个月以下支付半个月。这样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两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 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随时电话咨询联系。 深圳祝律师 137 .51O1 .7258
2011-09-06 12: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