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4月份进一公司做员工,签定劳动合同。08年7月份时深圳市调底薪,因此公司要重新签定合同。以前我们的哪份就全部收上去了。之后发新的合同给我们时当时因为合同里有些东西有争议。就一直放在部门抽屉里。之后就都不知道合同弄哪里去了。到现在我们以前部门员工全都没有劳动合同。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算是公司责任,没有直接把劳动合同交到我们每个人手中。 现在我已写了份证明书,证明我们均无劳动合同。以前同事有6人证明签字证明。请问这个可否做为法律证据? 请指点!谢谢!
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同事是在岗的情形下的证明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2009-11-15 16:49:04
如果有缴纳社保的话,可以用社保单作证据
2009-11-15 18:01:07
你们的证明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2009-11-15 21:26:25
算法律依据。
2009-11-16 08:59:00
1 。可以。 2 。还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 3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6 16:29:29
无劳动合同有别的证据也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
2009-11-17 09:57:2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