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8年进入一家公司拿定薪。公司文件规定,定薪人员26天制,白班每天必须上9.5小时(正班工时)无任何补贴。夜班每天11小时,夜班补贴9元。 但是,我们在公司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9.5个正班工时。 请问,公司这规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们是否有途径起诉,得到我们应有的补偿。
公司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严重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8小时工作时间,对于超过的时间,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09-11-15 20:40:29
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超出8小时部分应属于加班。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补偿金。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09-11-16 09:07:43
1 。公司违法。 2 。法定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 3 。超过部分,可以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4 。可以协商。 5 。否则,依法申请仲裁。 6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7 09:22:32
公司的作法违反劳动合同法,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超过部分按延时算,延时小时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一点五倍。周六、周日工资是正常工资的二倍。
2009-11-17 10: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