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一套房子,合同上写所交易日期到8月31日,今天9月6日了,向银行申请贷款,同贷书还没出,给了26万首付业主,业主要求把首付退给我,只退回20万,说合同期过了,房子不卖给我,也不跟我去过户,6万元就这样没了,请问我可以追讨吗?
要看合同具体是如何约定的。
2011-09-07 10:12:22
1\当然可以追讨; 2\建议尽量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011-09-07 15:58:09
当然可以追回,对方违约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等。 深圳祝律师 137 .51O1 .7258
2011-09-07 19: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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