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我小孩的舅舅在一家私营铸造厂上班时,被高温铝水烫伤眼睛,经大半年医治,一只眼睛依旧无法恢复,基本是失明状态,另一只眼睛也只有一半视力,现已距事发快一年,所以急着把工伤认定做好,可不知需要哪些手续和步骤,另外,由于上班不到一月,没有劳动合同,不知是否影响工伤认定,请有心人给予一些帮助,本人在此谢过!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先要到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需要证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人及伤害事件发生时的在场证人),或工们服,工作牌等重要证据尽量找到最好;同时最好将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送至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科(通达EMS方式,注明是谁的工伤认定申请),以防过期。
2009-11-16 12:31:27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不要超过一年,从受伤之日起算。若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机构不能受理,伤者必然丧失权利。没有劳动合同,可搜集工友证言、工作卡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以便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应去企业住所地的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工伤认定部门,由伤者或其亲属申请。 沈阳赵律师。
2009-11-16 12:55:43
解答: 1、首先必须收集证据证明与铸造厂的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2、 其次,您需要注意一下时限的问题。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2009-11-16 14:46:49
没有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单位不给申报工伤的话,他本人可以到劳动局申报工伤,定残之后,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16 2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