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买了一套二手房!说带屋顶花园,我看见其他人以是搭建了的。但是现在我去问物管以木有说可用不可用。问以前的房东说是合同上没有写明,只是说口头上说了的!现在就不知道能不能使用?房子的西藏山南修的!开盘以在西藏开的盘。请问现在我想使用可以吗!谢谢。
根据法律规定:顶层屋顶属于属于共有部分。不属于私产。但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
2011-09-07 09:57:18
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2011-09-07 13:47:1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