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总是拖欠工资,截止2011年8月31日,才发至2011年6月份的工资。8月30日与财务经理协商,她的意思是让我也就工作到10月底,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再跟公司耗着了,也没有必要再拖下去,就从2011年9月1日起,给经理发了短信请假,至今也没有去公司。财务经理承诺2011年9月6日给工资,但是也没有兑现。请问我该怎么办,9月份没有去公司,他们可以要按找旷工处理吗?谢谢您!
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想取得详细的咨询效果,请与律师联系预约当面咨询。 王琮玮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咨询、预约电话:1346662911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十层
2011-09-07 13:53:16
你与单位之间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你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赔偿金,同时要求与单位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再按照旷工处理就是无效的了.
2011-09-07 17:46:44
你好! 直接给公司发函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你有权随时与其接触劳动合同,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2011-09-07 19: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