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最近为公司因违纪开除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但申请前劳动局要求提供很多相关证据。但去年公司在更改劳动合同后没有拿回来。现在到公司去要,我想他不会提供。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取回我的劳动合同。 还有自去年到现在我有12.5天的有薪假没有休,公司一直太忙没有提出。但现在公司辞退我,应该会有补偿吧?如果想索取补偿,肯定也需要相关证据。但这个只有公司人事哪里才有记录。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这些证据? 另外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被诉方如公司注册信息资料等也需要我提供吗? 谢谢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公司的工商机读材料需申诉人提供,劳动仲裁委员会才能确定其有管辖权;申诉人不必提供劳动合同,公司应提供劳动合同,申诉人只要提供与被诉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了,考勤记录亦由公司提供,你只要计算出有多少假没休,单位认为有异议,负举证义务。
2009-11-16 2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