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江西景德镇人,2009年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的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为娱乐场所)·当时工资每月1250元。 2009年8月19日,在公司组织的一次消防演习中不行摔伤,受伤部位为与腰部爆裂性骨折,压迫神经中枢。老板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 2010年12月份去鉴定伤残标准,鉴定后的结果为(工伤七级) 在这里就是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浙江省内,工伤七级的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都有那些补助?里面含有后期营养补助,和后期医疗补助吗? 目前身体状况还没完全恢复。(主要是神经)下半身局部部位,仍旧没有知觉。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1-09-07 20: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