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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咨询者 : fa109780 - 重庆     时间 : 2009-11-18 14:37:21    状态 : 已解决



2008年3月到2009年10月公司就没有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每月发给我的工资是用费用报销单领取的 没有工资条 这个单位是政府下的一个部门 好像是社团法人 有法人代表 我想问一下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09-11-18 14:55:47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2009-11-18 14:59:59

张骁隆   [河南]    15139536288

一般情况下是一年。

2009-11-18 15:04:31

李宇东   [重庆]    13062346199

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2009-11-18 15:34:07

胡仲荣   [四川]    158826258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09-11-18 15:55:4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时效是一年,你可以要求支付2008年4月份至10月份的双倍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18 16:24:09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仲裁时效1年。 2 。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3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8 17:10:14

张宰宇   [重庆]    15002325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09-11-20 07: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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