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板,两个公司,我与其中一个公司签定合同后,在我与公司仲裁过程中注销了与我签定合同的公司。但我后来发现我在对外工作中一直在以老板的另一个公司的名誉工作。现在我要仲裁现在这个公司。他们又说这两个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说我与现在这个公司没有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办?
揭开公司面纱,起诉他们
2009-11-18 15:18:56
可以起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1-18 15:27:41
你阐述不清楚,到底你是和前一公司是经济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与后一公司你又是劳动关系?不明白你咨询的啥纠纷!
2009-11-18 15:53:16
如果您是劳动纠纷,应该先提起仲裁。如果是诉讼的问题,因为公司已经注销,可起诉其法定代表人。
2009-11-18 16:21:29
就是说你原来以其名义工作的公司还存在,你可以仲裁这个公司,因为你和这个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18 16:22:56
1 。劳动仲裁。 2 。公司。 3 。当地劳动局。 4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8 17:08:58
你阐述不清,应该起诉与你实际存在签订、履行合同的公司,如该公司注销,应到工商登记部门查注销前的债务清理报告,并起诉报告中承担清理债务的公司或者个人。
2009-11-18 20: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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