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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60万房款后对方不给予办理过户怎么办??

咨询者 : fa276873 - 海南     时间 : 2011-09-08 14:18:18    状态 : 已解决



2010年对方从开发商手中购买3层10000多平米商场。私自把2楼与3楼改装分割成单身公寓对外出售(建立售楼中心)。 我方2011年1月购买3套后,合同约定2010年6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至今2011年9月(1年多)。但由于对方属于私自变更住房用途,导致房屋产权分割无法办理。。。房产证迟迟未办理过户手续? 怎么办? 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王琮玮   [北京]    13466629113

1.如果对方具备经营地产开发的资质,且具备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限期为您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对方不具备销售资格,则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要想取得详细的咨询咨询,请直接与律师联系。 王琮玮律师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346662911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十层

2011-09-08 14:31:53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011-09-08 14:33:54

吴祖华   [北京]    13552552752

如果您的房产证不能办理,意味着您的买卖行为不能被法律所保护。商品房或者不动产的买卖需要得到行政部门许可,如没有,便不能出售。但是您的情形属于整体可以买卖,分割不可以,属于合同履行不能,应当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或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外对方应当承担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如果可以通过补手续将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产权可以分割),出售方因不缴纳相关费用和办理手续而不能分割,出售方应当承担此义务,您可以起诉主张尽快办完产权分割手续。对不办理产权分割手续给您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

2011-09-08 14:38:46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011-09-08 14: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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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具备经营地产开发的资质,且具备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限期为您办理过户手续。 2.如果对方不具备销售资格,则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2011-09-09 0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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