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请问他有权这样做吗??

咨询者 : legaldaily - 北京     时间 : 2009-11-19 12:01:49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一个朋友,坐了13年牢,其间母亲生病花的医药费全都是他大哥拿的,包括后来父亲得病去世,所有的医药费用,丧葬费用全都是他大哥承担的,当时医药费报回来以后他自己全拿走了,没给他大哥,他大哥也没追究。01年的时候他父母家那套旧房拆迁,开发商给补了一套房,但是又2万块钱差价,这个钱是他大哥拿的,房子一直是在母亲名下的,可是在他大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母亲的那套房子过到他的名下了,请问他有权这样做吗?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苏律师解答如下:他的作法是不对的。1、父母生病时的医药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支付是由大哥垫付的,而报销之后,该款项理应还给大哥;2、大哥支付的2万元差价,应是对父母的债权,继承人继承遗产就应按所继承份额偿还该债务;3、房产是父母的遗产,在没有遗嘱情况下,发生法定继承,但大哥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分割遗产时应多分,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顺应道德规范的,因此,他擅自将该房产办到自己名下,已严重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纠正。

2009-11-19 12:59:05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该套房产应该属于遗产由子女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2009-11-19 12:06:0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