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2004年卖了一套安置房,协议上特别写明在拆迁办交房,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后,在办过户手续,但在2005年领钥匙时通知他来办过户手续,对方一直没来,直到2006年2月23日在拆迁付我妈15000元,说剩下的月底付清,但到月底他连电话都换掉了,一直4年多联系不上,现在房子我出钱拿了,现在对方却告我们违约,还申请我为第三人,我该怎们做?
委托律师维权,.
2011-09-09 2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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