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接手一个转让给我服装店。房东就在我转过来的时候要求加一倍的租金。转让人转让给我的时候写了字条诺下一年租给我。转让人原来也没和房东签租凭协议!我应该怎么办!答应房东的无理加租吗?(租金比邻里的翻了一倍)。难道转让人没责任吗 ?我现在该怎么处理!
由于房东与上一个承租人并未签订租赁合同,故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自你与房东签订合同时,他们的租赁关系已经解除。 故房东与你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双方另行确定租金及租期,故你所要求在法律上难获支持。
2011-09-09 1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