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名货车司机,自己家的货车,给人拉角送货。 2009年9月4日,XX厂购入方管(铁),卖货商店雇佣我送货,XX厂员工任X和潘X负责卸货。 卸货过程中,我发现有方管位置不正,担心位置不正的方管上面产生重压使之变形,出于好心要求XX厂卸货员工停止卸货,然后我上前把位置不正的方管归顺。在归顺过程中,XX厂卸货工人任X继续卸货,把我的左手大拇指砸伤。 在我要求下,XX厂员工潘X陪同我去长春XX医院。通过医院检查发现:左手大拇指指甲脱落、骨折。 医生建议植入钢针缝合,一月后拆线。连续打7天吊瓶观察,如无异常则可停,每2-3天到医院换药。 其中治疗费用:挂号费、X光费、手术费(缝合)、三天吊瓶费(注:医生建议打七天)、来回路费由XX厂员工潘X垫付。 回到对方工厂,我要求赔付医药费和误工费。因为车是自己家的,而9月和10月是活最好的时候,如果我不能出车会损失很多。 但是工厂领导表示我不是对方工厂员工,工厂该做的都做了,不能赔偿。 我现在想问问: 1.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工厂还是两个当事员工?(车上是我自己,没有人证,对方也不跟我谈) 3.是属于劳动纠纷还是人身伤害。 4.起诉的话胜率是多大,换句话说有没有打官司的必要。 感谢解答!
1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2提货单、病历、医疗费收据、谈话录音等证据材料及起诉状;3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4若证据充分,对你很有利。既然不能协商,你若主张权利只能诉讼解决。
2009-11-19 14:08:50
1.你是为了XX厂的利益受到的伤害,虽不是其员工,但是XX厂属于受益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该单位对你的伤情有赔偿的义务。 2.你和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但是属于人身损害赔偿。 3.你需准备你受伤的证据材料和花费的证据,不能起诉2个员工,因为他们是职务行为,应该起诉工厂。 4.本案的胜率是百分之百的。
2009-11-19 14: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