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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与承租方意见不合,要退给承租方预定金,算违约吗??

咨询者 : fa277287 - 北京     时间 : 2011-09-09 15:51:02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二房东,把房子整套从房主那租下来后,单间出租,承租方交了300元的预定金,我写了收条,如下:“今收到XX交来房屋预定金300元整,约定17日前搬进来,逾期不退”,但是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我也没有给承租方房屋钥匙,承租方也没有搬进来并且没有交租金,因与承租方意见不合,要退给承租方预定金,承租方说我是违约,要付双倍,这算违约吗?急需帮助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陈道平   [重庆]    18996051418

约定17日前搬进来,逾期不退?????没有说清楚是何年何月的17日。。。。

2011-09-09 15:57:02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不属于违约。

2011-09-09 21:23:1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不构成违约。

2011-09-10 09:59:3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算违约

2011-09-10 12:34:37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不属于违约,不需要返还对方的。

2011-09-10 1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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