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房东,把房子整套从房主那租下来后,单间出租,承租方交了300元的预定金,我写了收条,如下:“今收到XX交来房屋预定金300元整,约定17日前搬进来,逾期不退”,但是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我也没有给承租方房屋钥匙,承租方也没有搬进来并且没有交租金,因与承租方意见不合,要退给承租方预定金,承租方说我是违约,要付双倍,这算违约吗?急需帮助
约定17日前搬进来,逾期不退?????没有说清楚是何年何月的17日。。。。
2011-09-09 15:57:02
你好! 不属于违约。
2011-09-09 21:23:19
不构成违约。
2011-09-10 09:59:30
不算违约
2011-09-10 12:34:37
你不属于违约,不需要返还对方的。
2011-09-10 1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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