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帮我弟弟的孩子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我们说好是有偿赠予,以后还我本金,房产名和贷款人名都用的我弟弟的。但是房子的首付和贷款一直都是我交的,所有单据都在我手里。买房时我们也立了字据,上面说明钱都是我出的,只是顶我弟弟的名购买。(这份字据上没有提及赠予的事情,后来我给他写了份有偿赠予的字据。) 现在我和他要钱他不给,我打官司的话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应当能够要回你的房屋所有权。你应当提起确权诉讼,要求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你。字据即为证据,已经明确证实。有关有偿赠与,因你的弟弟没有履行付款约定,所以赠与无效。
2011-09-09 18:01:26
1、虽然字据上没写赠与,但有单独写了有偿赠与的字据,赠与有效。 2、因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可以对方未履行赠与条件,返还本金为由,根据合同法第192条规定要求撤销赠与。 不能协商的,可起诉解决。
2011-09-09 20:17:15
你好! 由于你们签订的赠与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对方不按照协议支付你价款,因此你有权撤销赠与,并且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人是你,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1-09-09 21: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