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们家的房屋正在被拆迁,因为价格过低还没达成协议,所在地块由开发商进行商业和住宅的开发,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会被强拆吗?或者说经由法院判决强拆?
1、房屋拆迁应该遵循自愿的原则,价格过低是违反公平交易的原则的,你有权拒绝,你的行为是合法的,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是不会被强拆的。 2、在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去市政府申请仲裁解决,在仲裁过程中,你可以说明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原因是价格过低,仲裁部门会依法提高你的房屋补偿价格,不会凭空支持开发商的要求的。对于仲裁的结果你还是不满意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的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阶段,开发商都是无权强拆你的房屋的。
2011-09-10 09:36:39
1、双方未达成协议之前,不能强迁。 2、应由开发商申请仲裁,如裁决后,你不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裁决书申请,开发商可据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你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裁决不生效,开发商也不能强制执行。
2011-09-10 06: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