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一笔钱给朋友,朋友写了张欠条答应在2011年还清,我现在想把钱要回来,可是朋友说没到时间,我能通过起诉把这笔钱要回来吗?
该债务双方已经约定履行期限,即2011年,你应在履行期限届满的2011年起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清偿。除非债务人存在丧失清偿能力、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等情形,你可要求提前清偿外,你在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前,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解答供参考。 沈阳赵律师。
2009-11-20 10:53:40
既然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你不能证明对方具有先期违约的情形,法律很难支持你提前要求对方还款的要求
2009-11-20 11:21:55
约定还款日期的话,一般是不可以提前要求的,除非是对方有丧失偿还能力的可能,你是可以提前要求的。
2009-11-20 11:52:03
如已经约定在2011年还清,目前不能起诉把这笔钱要回来
2009-11-20 1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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