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追杀恐吓司法机关不管?

咨询者 : fa277723 - 天津     时间 : 2011-09-11 11:34:17    状态 : 已解决



五月份在一个机关院内,受害人前夫的哥哥同着很多人,其中还有民警,拿着铁器追杀受害人,被人拉住。对此事的处理,公安机关认为:没有挨着受害人的身体,不算犯罪。而受害人根据《刑法》第二十三、二百三十二、二百九十三条等规定认为应当处罚,要求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但检察院说还是得由公安机关解决;找法院,法院说刑事案件得由检察院起诉。本案至今仍搁置在派出所未处理。 然而冤家路窄,八月中旬受害人又与侵害人在法院里相遇,侵害人又叫喊要打受害人,又被人拉住,受害人报了警。这回还不如上一次,派出所认为没有挨着身体,根本不就不受理。 另外,侵害人还因与受害人的弟弟离婚的财产问题,强行拿过受害人商店的东西。请问律师:受害人应当怎么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投诉。

2011-09-11 19:36:35

许娜平   [天津]    13920517351

投诉

2011-09-12 18:49:2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