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当时车速在30码左右。一小孩(11岁)突然从花坛跳出来,刚好撞到我车的把手上,我立极送到他到医院治疗,经检查手臂骨折,身上有轻微的擦伤。现在已用去近一千,医生还要求住院。请问这所有的医药费是不是都由我一人承担,小孩的父母不需要负相关的责任吗?
小孩横穿马路,没注意观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自己应承担部分责任。
2011-09-11 18: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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