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赠予了一部分宅基地,但赠予时母亲已过世多年,经过相关手续,赠予已取得公证,而后又获得该地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此期间兄弟妹妹都口头表示无争议。但事隔5年现在平改,已和政府签订补偿协议,获得2套住房,共一百多平。但是,现在2个妹妹说我的赠予不合法,他们不同意,要求获得房屋,并要诉诸法律。我想问问他们的做法有道理吗。
如房屋是父母共有财产的,赠与部分无效,即归你母亲的部分无效。 但事过五年,因他们未积极起诉,已过时效,补偿归你所有,他们无权再分。
2011-09-12 07:47:52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1-09-12 08:38:06
如当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时他们没表示异议,则可以认为是有效的。
2011-09-12 11: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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