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承租人没有明确(按惯例,机关宿舍工作人员去世后,子女都没有获得承租权,但都可以长期居住。),兄弟三人在房屋的面积分配上有分歧,出现纠纷。请问,私房有继承法,作为以依据分割,公房有无保证公平、公正分配使用的或类似的法律和规定吗?如果从道理和情感上,都无法形成协议,可以起诉,请法院判决解决吗?
公房的使用权也属于物权的一种,是有法可依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子女对父母遗留下的公房使用权出现了争议,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解决,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法院会解决的,会依法分配房屋的使用面积的,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使用面积的办法进行处理。
2011-09-12 10: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