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4年在单位受的伤。残废了左眼。自己去鉴定评级为4级伤残。当时是国有企业一直没有解决赔付问题。99年单位亏损卖给了私人。新单位接受原国有的一切债务及遗留问题。现在因为修路要从单位通过单位即将迁离本地。我本人不愿意再去那么远的地方。就想咨询下我现在和单位结束了能有哪些赔偿,赔偿怎么计算。我是94伤残的,现在解决用哪一年的赔偿条款。希望能给个回信。 谢谢谢谢
应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
2011-09-12 10: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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