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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脚大脚趾第三节断裂是否能构成伤残吗??

咨询者 : fa277933 - 山东     时间 : 2011-09-12 10:49:29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2011年4月30号在山东平度市石材场施工中不慎被锯石头的锯边砸伤,砸到左脚大脚趾第三节,经X光拍照断裂 我想问一下可以构成伤残吗? 如果叫法医鉴定 怎么个鉴定 相关步骤请说明 我现在在老家山东济宁 法医鉴定的话是不是要在平度市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的伤情依法构成九级伤残。 2、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你要求你所在的施工单位在当地的劳动局为你申报工伤,不到你的老家申报。申报工伤后,你再根据你的伤残登记要求施工单位支付你赔偿金。

2011-09-12 10:58:34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以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

2011-09-13 09:18:45

杨长喜   [河南]    13015580286

1、构成伤残;2、应有你所在单位到劳动局申请工伤,如 你所在的单位不申请,你自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工商,然后按规定到专业单位做鉴定,按照规定要求赔偿。

2011-09-13 10:38:22

张寿江   [山东]    13235361568

应该是构成伤残,具体的鉴定途径需要根据你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确定。

2011-09-21 08: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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