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一天弟弟与朋友喝酒经介绍与一名十五周岁小姐发生性关系,后来那个朋友因抢劫罪入狱供出此事,弟弟进去四个多月律师告诉我们判了三年,具体情况家人都不知道律师跟我们说那个小姐说打她了,但我弟说没打,法院都判了家人心急如焚又不甘心想上诉但又没有证据。我们该怎么办呀?
关键要看证据和你弟弟是怎么供述的,证人怎么证实的,即使她是小姐,她不是自愿的,也构成强劲。打只是暴力的一种方式,不服就上诉。
2009-11-20 16:53:23
建议你们上诉。
2009-11-20 17:37:52
关键看侦查部门进行认定的证据,证据对你弟弟有利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诉。
2009-11-20 18:28:46
这一律师是否是你们家聘请的。如果是你们家聘请的,还是找他将情况问清楚再作打算。
2009-11-20 18:51:05
属于嫖宿小姐,而不是强奸,不构成犯罪,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为你弟弟辩护,进行上诉,可以判处无罪。
2009-11-20 19:33:11
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以,建议上诉。至于案件的定性是强奸还是嫖娼,要看当时发生性行为是否是女方自愿,而不在于她的身份。上诉不一定非得要证据,二审法院也可以重新审查一审的定案证据。
2009-11-20 22:21:06
如你所说,估计认定强奸是有证据的,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甄别,建议别放弃上诉的机会。
2009-11-21 00:02:34
上诉。
2009-11-21 09:01:25
(1)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上诉不加刑,所以应上诉。 (2)至于是强奸还是嫖娼,键要看证据和你弟弟是怎么供述的,证人怎么证实的,侦查部门是如何认定的。
2009-11-21 09:51:57
上诉是你弟弟的权利,也是你弟弟行使辩护权的最好渠道,建议上诉,详细研究案情,提出辩护意见,查找各种有利证据,以维护你弟弟的权益。
2009-11-21 10:02:27
以上意见很好,支持。
2009-11-21 17: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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