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于11月12日放学后在学校高低杠上玩耍时不慎摔成骨折,学校通知本人时因需5:30下班就要求学校送医院处理,但校方直至等到我下班后才送医院,经手术治疗现已花费一万多元,至今仍留院治疗.我找校方领导称因学校人多,此类事件不能负责,只能治好后帮忙申请保险理赔,但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请问学校应不应负相应责任.学校该为学生买什么保险,什么保险理赔最高金额只有3000元?
学校在事发后应该及时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但是学校延误了治疗时间,是有过错的。另外孩子在玩高低杠时,学校是有监护的义务的,即使没有保险,学校也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学校应该为学生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不够赔偿的,应该由学校来赔偿。
2009-11-20 20:46:19
1、学校如果责任就应该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学校未及时将小孩送去医院,具有过错,因此应该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 2、你可以向学校主张赔偿,此外在学校赔偿外,你仍然可以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也就是本案你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3、学校的具体情况如何以及放学后的具体情况、学校的管理状态等均是考虑学校有无过错的依据,而本律师没有得到此类完整的信息,因此无法作出准确的回答。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杨律师 13719040564 13560633167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杨律师
2009-11-22 1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