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8月从原国企单位辞职,现在听说要买断了,不知道我能不能得到买断补偿金(当时我是从原国企单位办了正规的辞职手续的,在原单位我工作了七年,但他们欠我二、三年的养老保险没交到社保局)
因为单位拖欠你2、3年的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法要求给与你经济赔偿金和买断赔偿金。 即使是你单方解除的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单位未依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你仍然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2009-11-21 11:14:48
若你在08年的辞职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补偿金;若你在08年是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履行了相关手续,你应当得到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为1个月你本人工资数额乘以7年;单位欠缴的你的养老保险金应当为你补足。 解答供参考。 沈阳赵律师。
2009-11-21 11: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