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咨询:2009年2月中旬一审法院立案,2009年9月29日一审宣判;当事人次日向一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截止2009年11月21日一审法院仍未向二审法院移交案卷,理由是原主办法官出差,卷宗没整理好. 请问: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解决这种执法机关有法不依,被执法者有法被不依的情况.
一审法院的法官以出差为由,直到2009年11月21日才将卷宗移交到二审法院,是严重的超时行为,你督促尽快结案,否则可以到人大或者政法委投诉。
2009-11-21 15:50:22
你可以向该院的院长进行投诉,投诉不成,可以向人大或政法委投诉
2009-11-21 15:51:49
1 。超审限违法。 2 。向院长反映。 3 。向人大,政法委投诉。 4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21 15:57:27
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的,必要时可以申诉。
2009-11-21 17:13:27
是严重的超时行为,你可要求尽快结案,否则向该院的院长进行投诉,也可以到人大或者政法委投诉。
2009-11-21 2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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