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星期以前,我有客人去云南旅游,小孩子耳朵撞到餐盘上,当时去医院检查为耳组织挫伤。但是家长当时候说不需要赔钱,只需要餐厅保证他们儿子2年内没有问题。餐厅不肯写这个证明。所有后来一直僵持着。第二天劝回来检查结果也是耳组织挫伤,但是家长说小孩子头晕,于是我们劝家长做脑部CT检查,但是家长说CT会对小孩子脑部产生不好的影响不同意检查。但是2个礼拜后给我们电话说小孩子一直有头晕于是要求检查,我们出于职业关系。同意她去检查。后来检查了磁共振,检查结果大部分为好的,但是有很小一部分有点不清楚,说有可能需要半年后复查,但是家长说小孩子头晕一直。所以要餐厅做赔偿,但是检查的费用都是有餐厅和我方出。家长没有出一分钱。目前为止已经出了700左右的药费了。我想问问要是家长索要赔偿餐厅需要做出赔偿吗?赔偿金额多少才算合理。
餐厅没有保证餐桌的安全,给孩子造成了身体伤害,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家长有权起诉要求餐厅赔偿下列费用,具体的数额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1-09-14 13: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