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弟弟早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一审对判决不服上诉到一中院,现发回重审,过几天开庭,这个案子里面涉及的房产没有正规产权证,因是我弟弟家老宅子拆迁所得,用拆迁款支付的,我弟弟手里只有回迁回购协议,名字是我弟弟本人的,我想问如果象这种情况是不是在开庭和判决时按照新的婚姻法解释三来做参考判决,主要是这个房和我弟弟的媳妇有关吗?是不是算我弟弟的个人财产,谢谢,急
应当是弟弟的个人财产。建议向律师当面咨询。 请携带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免费解答。如需律师帮助,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接受委托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方案、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出庭辩护或代理、助您维权。 刘子若 律师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咨询热线: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免费咨询QQ781352636
2011-09-15 17: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