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律您好: 我是一名外地来沪务工者,在一家上海知名的玻璃公司的工厂工作,这里的工资及待遇分两层,上海本地员工一公司就是1200元的底薪,车贴什么都是齐全的,而外地务工人员只有840元,且什么补贴都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本地员工各项补贴总计有四五千元,而外地员工什么都没有,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呢?期盼您的回复!!!!
回答
2008-01-03 14:25:04
《劳动法》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根据该条规定,歧视外地人也是不符合劳动者平等的原则的。 你单位的做法明显不合法。相同工作岗位和级别的,工资待遇应相同。你可与单位协商或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2008-01-03 11:37:35
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
2008-01-03 15: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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