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朋友合伙开了家快递公司,协议中每人自辆一辆车辆,合伙期间两方都有对车辆的使用权,加油,维修都算公司的开支。合伙期满个人车辆归个人所有,不计入公司才产,后来我的摩托车在工作中丢失,我要求按折旧价,赔我一辆摩托车合不合理.
1 。应该赔偿。 2 。合理价格。
2009-11-23 14:16:28
你好: 本律师认为,你以摩托车的使用权作为了自己的出资方式。你只能要求合伙企业给付你的摩托车的有偿使用费。而不能要求按价折旧。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2009-11-23 14:22:05
不合理。因为这个并属于你们的合伙协议
2009-11-23 14:31:18
可以这样做。
2009-11-23 21:50:14
你好: 可以。
2009-12-02 2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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