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他人合伙做生意,签订了一份股权合同,但是合同里只有股权分配,没有投资项目、公司名称等信息,请问这种合同有效吗
合同缺乏必备要件,是无效的,你的合同没有约定投资项目、公司名称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了这些必备要件,属于无效的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11-09-15 10:45:12
这种情况一般比较复杂,要看具体合同。如果是股权合同,对具体项目应明确,如不明确一般视为合作意向协议。但是如果你们已经实施投资行为,这合同可能发生转化为正式合同。所以说合同缺项并不一定否认合同,后来的追认也可能使合同完善。
2011-09-15 10: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