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破裂,本人女方准备起诉离婚,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男孩,2010年2月出生)。 我的问题有四点: 3.基本上没有第三者和家庭暴力,能想到什么理由或证据,支持对方是婚姻失败的过错方责任比较大 4.财产财务分割方面没有主张意见:没有公共存款和财产,房子(婚前)、车子(婚后)都不在我名下归男方;以及男方还有婚后注册的公司,我的底线是带孩子进身出户。婚前筹备阶段,我曾分两次将10万汇入男方帐户:一笔有银行转帐汇款单,一笔是现金汇入。我是否可以考虑主张把这笔钱还给我,虽然婚后财务我都不主张但财产分割能否考虑成为谈判筹码。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月收入的20-30%。
2011-09-15 1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