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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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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

咨询者 : fa279134 - 辽宁     时间 : 2011-09-15 16:20:43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律师!·我和他不是一个地方的他东北辽宁的,我河北的 我户口已经欠过去了,现在我俩因感情不合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岁半的女儿,女儿一直由我来带的,他现在又跟我争孩子,我如何起诉他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并判决子女的抚养权。

2011-09-15 16:34:5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月收入的20-30%。

2011-09-15 16: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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