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资发到手里一个月才1500元左右,距离新个税起征点3500元还差很多。但是我们做课题,每个月可以发500元课题劳务费,请问这500元难道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中规定的个人所得吗?为什么还要征税,当地税务部门的说法是:只要是工资以外的收入都必须纳税,不论我们一个月工资收入是多少!请问税务部门的做法合法吗?...
根据你的介绍,可以计入工资或加班工资。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1-09-16 0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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