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1.2.月在临沂市沂水县经侦报了一起6.8万元的诈骗案,至今已7.8个月了,我督催了多次,可公安哪的回答是;因为主犯找不到,不能进行。在我报案后公安也已查证和落实了我的举报资料,属实。我想咨询一下;公安说的“本案的主犯找不回来,其同案犯没法动,这样的说法对吗?而且非要等到主犯死亡后才能进一步追究其他同案犯吗? 我该怎么办?
公安机关应当就已经到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侦查终结后向检察机关要求起诉,由法院进行审判。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另案处理。
2011-09-16 13:30:25
已经查明的案情应该是可以立案处理的。
2011-09-21 08:09:5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