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沃居中介租了一间房子,但是由于晚交房租(应于2011年7月19日)交房租。他们的工作人员故意不提醒,直到过了交房租的最后期限(2011年7月24日)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该交房租,要我们或者搬走,或者按照合同交两个月房租作为罚金。 我的问题是:北京沃居中介不具有房屋代理资格,合同只有我们和中介,并不是跟房东签的,我们签的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我能不能要回我的押金以及一个月的房租钱(3400元)?
中介不具有房屋代理资格本身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是否能取回押金及房租金需要看合同约定。
2011-09-16 15:11:23
建议,将合同拿给律师直接分析判断。
2011-09-16 14:14:08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确定你是否能要求你的押金等.
2011-09-16 14:41:45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2011-09-16 15: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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