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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

咨询者 : fa279469 - 河南     时间 : 2011-09-16 14:48:02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河南省孟津县麻屯镇簸箕村村民,张若。2006年一名为《居安建材厂》的红砖厂,在没告知我得情况下,在我的住宅上制卖红砖,取土建红砖厂,把我家的住宅等物品破坏,让我一家人没有立足之地。在我知道情况后,当时砖厂没有合法证件,我多次找领导,不但没解决我的住处,却给砖厂办了证(以采矿权公告的名义在那里私烧红砖)。我是当事人 ,结果直接影响到我个人住宅使用权,它以采矿公告的名义,占地0.0183平方公里。 侵犯了我的住宅权。欺骗老百姓,糊弄上级领导,砖厂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我的住宅,造成我们一家三口,现无家可归,侵犯了我的住宅使用权,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村民享受房屋所有权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他人不得侵犯,“建材厂”未经同意在你住宅上制卖红砖,侵犯了你家的合法权益,你们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建材厂的违法行为不仅未得到有关部门的制止,相反,有关部门为其颁发证件。 颁发证件属于行政许可行为,该行政许可行为违法,你家有权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1-09-16 15:24:36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2011-09-16 20: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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