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在北京一私人企业开车,没有订合同。单位已扣押七个月工资,我不想干了单位说没钱给,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以上规定,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并按拖欠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加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2009-11-25 11:08:52